通知申請-國家反腐敗局
國家反腐敗委員會是根據2014年4月16日發布的2014年第(11)號法律設立的獨立的主權監督機構,負責打擊所有腐敗犯罪並加以預防,起草與反腐敗有關的法律草案或對其進行修正,然後將其提交立法機關審批,並追回資金該機構的建立是對《聯合國反腐敗公約》要求的回應,該要求在第六條中規定:“每個締約國應根據其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則,保證一個或多個機關的存在,在適當情況下,它負責預防腐敗...
閱讀完整內容
廣告
廣告